學校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以下簡稱《意見》)、四川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號)文件精神,根據《成都文理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修訂)》要求,現就開展我校2020-2021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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